信丰县高铁新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 的通知》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中咨海外咨询 ,对信丰县高铁新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的社会资本。现欢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具备设计、建设及运维管理经验且具有与本项目投资规模相当的资金实力与融资能力的社会资本,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特将本项目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
1、项目
2、项目编号:ZZHW-2019-XF-G002
3、项目类型:新建项目
4、项目实施机构:信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项目授权出资主体:信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
6、项目
9、项目投资规模:根据《信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信丰县高铁新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项目总投资5.62亿元 ,最终以信丰县政府部门决算审计认定的竣工决算值为准。
10、资金筹措方案:本项目资本金比例按照20%考虑,城投公司和中选社会资本按照约定股权比例 分别自筹项目资本金。其余项目所需资金由城投公司和中选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成立的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渠道解决。
11、本项目的具体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等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项目说明”相关内容。
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用BOT 模式进行运作。本次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在正式成交之后,应依据中国适用法律的规定与城投公司组建项目公司,在合作期限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移交工作等。《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届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信丰县建设局或县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二、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申请人为在中国境内 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在合法存续期间,未被处于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撤销等不良状态。
2、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申请人信誉要求:
申请人及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自2017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不存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违法违规失信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 ///)上发布。
七、有关本项目采购的其它事宜
1、未详事宜可咨询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资格预审合格后购买项目采购文件的具体方式将另行通知。
3、如因采购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采购活动时间变动,采购人将在发布。
八、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