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鹅池(39.6MW)风电项目二次倒运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龙源湖南慈利天鹅池风电项目位于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慈利县位于湖南省张家界市东部,地处武陵山脉东部边缘,澧水中游,东北与石门县毗连,东南与桃源县接壤,西北与桑植县相邻,西南与永定区连接。慈利县地处东经110°27′-111°20′,北纬29°04′-29°41′。慈利县境东西最大距离72.2公里,南北最大距离69 公里,总面积3480 平方公里。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龙源电力湖南慈利天鹅池(39.6MW)风电项目二次倒运项目公开招标,招标范围主要包括:
(1)13套塔筒(每套塔筒由五节组成)在转运场地(转运场地由投标人自行选址并负责租用和看管等费用,原则上转运场地距风电场内道路起点距离不超过70公里)的接货卸车和装车工作。
(2)投标人负责从转运场地到风电场内道路起点间道路改造方案的设计和改造施工等,改造路段内及风电场内所有为达到设备运输要求的所采取的措施(包含超限运输相关手续办理、运输过程中交通引导、管制协调及牵引等)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将设备用特种车辆运输至指定风机点位,从转运场地接货卸车开始至指定机位点车板交货,相应的货物保险由投标人负责,并按设备价值的110%进行投保。
(4)投标人应配备足够的接卸车设备和塔筒转运车辆,原则上设备到达转运场地后72h内完成卸车工作,主吊到达机位具备吊装条件后48h内应将设备转运至对应机位,否则造成的设备压车费用和吊装误工费用(天气原因等特殊情况除外)由投标人负责。
2.3 工期: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进场道路改造,2020年7月-2020年11月完成塔筒设备倒运。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4 工程质量:达标投产,争创优质工程。
2.5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必须拥有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中具有大型物件运输三类及以上的经营范围,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3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提供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
3.1.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三年,按合同签订时间统计)具有50台(套)及以上陆上风电场塔筒设备转运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由业主签署的完工证明或到货证明(能证明货物已运达目的地或合同已执行)。
3.1.5 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条件,转运特种车辆必须使用带转向升降液压轴线板车辆,须提供运输车辆照片、车辆购买发票或厂家出具的液压轴线板合格证(如果是租赁车辆,除提供租赁合同外,也需提供运输车辆照片、车辆购买发票或厂家出具的液压轴线板合格证)。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1月07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1月14日 16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