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甲醇中心合成催化剂招标公告
一、项目简介:
建设规模:内蒙古多伦年产 46 万吨煤基烯烃项目是利用内蒙古锡林浩特胜利煤田的褐煤作为原料和燃料,最终
生产 46 万吨/年聚丙烯,同时生产 LPG、汽油、硫磺等副产品。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甲醇中心合成催化剂
177m³。甲醇合成反应器设备最大可装填催化剂容积 177m3 (其中一台气冷反应
器 95 m3 ,两台水冷反应器合计 82m3 ) ,招标范围应包含催化剂本体、相关技
术服务、相关技术资料等。要求催化剂的性能达到技术规格书中要求。
本项目交货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6 个月内。
三、资质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
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在中国国内设有分公司的企业
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但其总公司应具备上述资格和能力,并需提供相关证 明。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 投标人应具有加工、制造催化剂的能力和资质,并能提供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催化剂产品,其中国外催化剂厂商应提供原产地催化剂产品。且投标人加工、制造的催化剂在单系列年产 150 万吨及以上甲醇项目中有 2 家稳定运行 1 年及以上的业绩。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近 3 年(2017 年至今)使用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页、签字页、验收合格书、用户证明文件等)。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的证书和资料真实性,如发现虚假证明或材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5 投标人在最近 4 年所售类似产品中,未发生因催化剂安全、质量引起的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投标人未因产品性能、供货周期、合同履行、售后服务等原因受到有关部门或项目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
3.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7 投标人产品曾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重大的质量问题及有不良业绩者取消其入围资格。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围资格。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 获 取 方 式 : 登 录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 年 1 月 7 日至 2020 年 2 月 3 日 17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