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真空设备 工业用气体招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开京招标代理咨询 受兰州真空设备 委托,对兰州真空设备 工业用气体招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GSKJ-ZKC-2020001
二、招标内容:工业用气体年度协议采购,候选三家协议公司
本次招标不分包,具体内容为:
序 号 |
物 资 |
规 格 |
纯度要求 |
执行标准 |
1 |
工业用氧气 |
40L/瓶 |
99.5% |
GB/T 3863-2008 |
2 |
工业用氮气 |
40L/瓶 |
99.5% |
GB/T 3864-2008 |
3 |
工业用氩气 |
40L/瓶 |
99.5% |
GB/T4842-2011 |
4 |
工业乙炔 |
40L/瓶 |
98% |
GB/T6819-2004 |
5 |
焊接二氧化碳 |
40L/瓶 |
99.5% |
HG/T2537-93 |
6 |
纯氦气 |
40L/瓶 |
99.99% |
GB/T4844-2011 |
7 |
纯氮气 |
40L/瓶 |
99.99% |
GB/T8979-2008 |
8 |
纯氩气 |
40L/瓶 |
99.99% |
GB/T4842-2006 |
9 |
液氮 |
175L |
99.999% |
GB/T8979-2008 |
10 |
液氧 |
175L |
99.999% |
GB/T 3863-2008 |
11 |
液氩 |
175L |
99.999% |
GB/T 3864-2008 |
注:具体招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次招标的相关服务。
2.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与招标人在类似项目历史合同履行上无不良行为记录,经济行为没有受到起诉,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良好的企业。
3.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有效的ISO9001系列或等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其产品原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合法授权证明文件,以及制造商须具备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本要求第3条的全部内容)。
5.投标人自行进行产品运输的,须具有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进行产品运输的,须提供承运协议及承运方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6.投标人还须提供化工气瓶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定期检验合格证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须知: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1月6日至2020年01月17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将营业执照、投标人资格要求3、4、5条中所提及的资格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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