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太原东山燃机热电 增设备用气源厂内管线项目仪表控制及其他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01-2009-01)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峰华路华能电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太原东山燃机热电 增设备用气源厂内管线项目仪表控制及其他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山西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太原东山燃机热电 增设备用气源厂内管线项目仪表控制及其他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峰华路华能电厂。
2.2 规模: 东山燃机热电现有一套“F”级、“二拖一”、燃料为煤层气的多轴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发电机组。每套联合循环机组包括两台F级的燃气轮机、两台F级燃气轮机发电机、两台余热锅炉、一台蒸汽轮机和一台蒸汽轮机发电机。整套联合循环机组在年平均纯凝工况下的发电出力为859.04MW;在背压供热工况下对外供热量为616MW(含余热锅炉烟气加热器热量),发电出力为784.06MW。
本次增设备用气源厂内管线项目新增备用气源的供气压力3.3MPa,最高值3.80MPa,正常运行值3.30MPa—3.60MPa。
2.3 建设工期:预计2020年4-5月,施工过程存在间断施工情况。
2.4 标段划分: 详见技术规范书。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 华能太原东山燃机热电 厂内。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供应商代理的阀门产品具有API或EU认证证书,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但必须具有阀门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相应代理授权文件。设备制造商对一个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第一名单位报名投标。
3.2.2 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近五年内至少有阀门产品的2项燃气系统的使用业绩和流量计的2项燃气系统的使用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月4日9:00起至2020年1月10日17:00止。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4.3 联系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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