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恰卜恰镇江仓龙哇历史遗留废弃采石厂生态修复及土壤
污染治理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共和县恰卜恰镇江仓龙哇历史遗留废弃采石厂生态修复及
土壤污染治理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共和县恰卜恰镇江仓龙哇历史遗留废弃采石厂生态修复及土壤污染治理项目已由海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共和县财政局以南生发【2019】248 号/共财政 1020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财政,招标人 为共和县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18862001001
标段名称:共和县恰卜恰镇江仓龙哇历史遗留废弃采石厂生态修复及土壤污染治理项目
发包内容:边坡治理30565平方米,格宾挡墙220平方米,堆场治理29339平方米,排洪工程500平方米,截排水工程1125平方米,绿化工程59904平方米,取土场恢复治理工程及监测工程。
计划工期:365天
合同估算价:1350.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保证金子账号:[户名:海南州 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环保工程·环保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编制参考资料 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0年01月04日00:00时至2020年01月08日24:0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4.2 招标人 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3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 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2020年02月04日 9: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2020年02月04日 9:00,地点为海南自治州 1号开标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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