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概况:详见第八章。
1.2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自筹
2. 招标内容
2.1 项目实施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2.2 招标产品列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接链环 |
1848件 |
详见技术附件 |
详见技术附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1) *如果投标人按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外制造商的直接授权书或国外制造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子分公司出具的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批货物的正式授权(参考格式见附件9-4)。
2) *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必须已经连续代理该品牌不少于3年(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关代理授权书作为证明资料);
3) *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须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2016年-2018年每年度的审计报告(报告中的财务表格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第三方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2016年-2018年每年度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报告,其中2016年-2018年的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得低于2000万人民币;
4) *业绩条款要求如下:①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所投产品同品牌的接链环及配套链条在2016年—2018年的销售业绩清单(清单格式见附件9-6,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清单中的业绩总和必须大于4000万人民币(如合同中金额为外币,应按照开标当日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现汇卖出价进行折算);②投标文件中应附上述清单中至少3份销售合同相关内容(合同中卖方应为本次投标人),以及与此3份销售合同相对应的由最终用户出具的成功使用证明;③投标文件中还应提供2015-2019年与所投产品同品牌的D60接链环销售合同(合同中D60接链环数量累计不少于50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及与销售合同相对应的由最终用户出具的成功使用证明(注:上述①~③中所指销售合同相关内容应包括所供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户名称、合同签订的时间及签字页等;使用证明中应表明与所投产品同品牌的接链环已成熟使用不少于一年,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使用证明格式见附件9-7。销售合同和使用证明均应提供复印件或彩印件);
5) *国际招标有关主管部门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公布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驳回投诉、不良投诉累计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到达3次及以上的,投标人无资格参与本次投标。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资料表。
3.3 未登记并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0年1月3日上午8: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0年1月10日下午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