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厂起重机械维保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投标方负责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全厂起重机械(含电动葫芦)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和维修工作。甲方全厂起重机械共计289台(其中桥(门)式起重机52台,电动葫芦237台);
(1)起重机械的检查、维护、保养及维修工作(包括设备缺陷的消除、备件更换以及事故抢修等),使起重设备时刻处于完好状态,完好率达到99%以上。
(2)按照起重机械运行情况编制检修规程,每半年轮换小修一次。按时完成起重机械定期小修(每半年一次),包含以下内容:
a)对整台起重机的金属连接件进行检查、紧固和更换。
b)检查制动器性能及其零部件正常,无缺件、无松动,更换易损件。
c)检查电动机及其他安全防护装置。
d)检修减速器,更换易损件,消除泄露。
e)检查钢丝绳、滑轮组、吊钩及其闭锁装置、吊钩螺母及其防松装置,使其符合要求。
f)对所有的润滑点进行清洗、更换润滑油。
g)对起重机电气回路进行全面检查及故障处理,按期更换老化接线和损坏电气元件。
h)其他易损件的检查与更换。
(3)按照起重机械检修规程,完成起重机械中修,包含以下内容:
a)包括小修内容。
b)检查、更换滑轮、吊钩及钢丝绳。
c)检修各传动装置,清洗、换油、更换易损件。
d)检修起重量限制器、各限位开关、各防护装置等主要电气元件及电气保护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e)检查大、小车车轮的运行状况,消除啃轨故障。
f)对工作频繁、负荷较大的机电部件进行拆检、清洗、修理或更换并润滑。
g)其他部件的检查、维修与更换。
2.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3.服务地点: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甘泉堡工业园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须提供税务局颁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或者给其他单位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或者税务网站查询截图);
1.2投标人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起重机械类或者《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并在有效期内;
1.3投标人应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合同签订时间:2016年1月1日至今)一个及以上起重机械维保服务业绩(需提供以下两项文件资料:1.需提供合同扫描件,2.由最终用户签署的用户证明或业主表扬信。上述材料内容需含标的名称、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合同执行时间及单位名称。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劳动合同或者社保证明(连续12个月及以上)的扫描件;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机械维修、电气维修每个岗位至少配备1人,提供劳动合同或者社保证明(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扫描件。(机械维修、电气维修人员可兼职项目负责人);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1月03日 09时30分至2020年01月09日 18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