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华能古雷热电厂一期工程(北厂区)项目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闽发改网审能源函〔2017〕23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华能(福建漳州)能源 ,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临时办公区、食堂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华能古雷热电厂一期工程(北厂区)项目厂区地块或申请的施工临时用地上建设临时办公区及食堂,包括保安亭、配电间、污水处理间(含设备)等配套设施,其中办公区建筑面积约1300㎡,食堂建筑面积约500㎡。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395万元;
2.5. 工期要求:计划2020年2月开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工期为50个日历天,且关键施工点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时间节点。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 3.3. 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不少于1年的社保缴费证明。 3.4. 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同时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不少于1年的社保缴费证明。 3.5.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贰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 单项合同在1500㎡以上(含1500㎡)的厂房或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须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施工合同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6日(节假日照常发售),通过“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