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能源(远矿区)职工食堂副食品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是对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子分公司副食品进行招标,供应品种主要包括各类蔬菜类、散装调味品类、水产类、鲜果类、干果类、牛羊肉类、家禽类、蛋类、冻产品类、猪肉类等。本项目为副食品框架协议采购,以实际数量为准,共分为三个包,金额从大到小排列。
按片区划分:
第一包:神华新疆托克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山煤矿(托克逊矿业公司位于托克逊县阿乐惠镇通沟村黑山矿区)
新疆昌吉市屯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屯宝煤矿(屯宝煤矿位于昌吉市硫磺沟镇共青团社区(125县道)
第二包:神华新疆奇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红沙泉煤矿(奇台能源公司位于昌吉州准东开发区西黑山产业园实钱滩路56号)
神华新疆吉木萨尔县准东露天煤矿(吉能公司位于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中产业园建四路2号)
第三包:新疆神华天电矿业有限公司宽沟煤矿(天电公司位于昌吉州呼图壁县雀尔沟镇宽沟煤矿工业区)
2.2供应商可对多个包同时响应,至多中一个包。
2.3配送服务期:2020年3月1日-2021年12月31日,预计用量清单见附件;
2.4交货时间:接到招标人通知次日送达;
2.5交货地点:配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扶贫蔬菜:在2020年3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采购招标人南疆驻村工作组指定的蔬菜品种(西红柿、辣椒、胡萝卜、芹菜、莲花白等蔬菜的供应数量及单价,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b)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合同签订时间:2017年1月1日至今)1份单项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同类副食品配送业绩(每份业绩均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原件扫描件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到货证明、业主表扬信、发票(10张以内),上述材料内容需含标的名称、合同执行时间、金额及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a)投标人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自有须提供房屋产权证,租赁需提供租赁协议及对应的房屋产权证或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
(b)投标人必须配备至少2辆厢式冷藏货车或具有制冷功能的厢式货车(自有须提供车辆行驶证;租赁须提供:租赁合同及车辆行驶证,或租赁意向书及车辆行驶证);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1月03日 09时30分至2020年01月09日 18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