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综合实验楼部分装修、室外弱电管沟及消防联动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5300000000519001785
1.招标条件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建设资金:由财政拨款、单位自筹、社会融资组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综合实验楼改造工程及室外总坪弱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综合实验楼部分装修、室外弱电管沟及消防联动工程项目。
2.2项目
2.3项目简介:保山中医专新校区建设项目占地544亩。建筑面积为177175㎡(省发改委立项批复规模),总投资预计为60688万元。本项目为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异地建设新校区项目综合实验楼改造工程及室外总坪弱电工程(其中包含综合实验楼5-1、5-2水电改造及塑胶地板增加工程、实验楼5-2心理咨询室装修工程、室外总坪弱电工程)。投资概算约485.35万元。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异地建设新校区项目综合实验楼改造工程及室外总坪弱电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包括:综合实验楼5-1、5-2水电改造及塑胶地板增加工程、实验楼5-2心理咨询室装修工程、室外总坪弱电工程(含弱电管网工程、室外消防联动报警系统工程、室外消防联动报警系统增加工程),具体内容及数量详见图纸或工程量清单。
2.6工期要求:开工日期:以监理书面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自开工令签发之日起90日历天(含施工准备期)。
2.7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现行有关质量验收及评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8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9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单位自筹、社会融资组成。
3.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信誉要求:投标人2016年至今无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被列入不良市场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云南省信息网(ggzy.yn.gov.cn)及保山市电子服务系统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10.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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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