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县碧口镇“7.11”洪灾滨江公园及风情线至码头沿线淤泥清理土方亮化、浮雕、彩绘彩色步道等修复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文县碧口镇“7.11”洪灾滨江公园及风情线至码头沿线淤泥清理土方亮化、浮雕、彩绘彩色步道等修复重建工程已由文发改发〔2020〕371号文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人。
一、工程
二、工程简介: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工程主要内容包括:1.新铺设彩色塑胶步道1300㎡;2.新建水泥浮雕面积1024.4㎡;3.修复原有浮雕1075㎡;4.栏珊制作安装190m;5.修复2座廊亭彩绘28.6㎡,廊道1条39m;6.亮化工程:安装园林景观灯35盏、广场灯10盏、地灯200盏、射灯150盏、灯带200m。 三、资金来源:县财政自筹资金和向上争取资金。 四、工程
五、招标范围:施工图以内的工程。 六、计划工期:90日历天。 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 资质,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职称。 2、投标人必须为有实力、有信益、有业绩的施工企业法人,报名时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3、根据甘检会 8号文件通知中第四条规定,投标人须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html上查询企业行贿犯罪档案信息并截图,将截图打印加盖公章(在开标现场由代理机构核查真实性)。 4、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人力资源局或劳动监督监察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告知函。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3.1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施工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 复印件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 3.2投标人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 3.3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九、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图纸的获取: 1、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1月3日上午8:30 --2020年1月9日下午17:30截止。 3、招标文件、图纸由投标人报名完成后在兰州宏腾工程经济咨询 领取。未领取招标文件造成废标等责任自负。 4、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十、招标文件成本费300元。 十一、省外企业开标前须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三、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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