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GZQS1901HC11022SH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高速公路出入口和省道246线(市公安戒毒所至韶关仁化交界处段)路灯安装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231,033.92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组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完成时间 | 预算金额(元) |
包组四 |
韶关北高速公路出入口路灯安装采购 项目 |
合同签订后50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 | ¥3231033.92元 |
2.本重招包组四项目不接受包组一、包组二和包组三中标单位的投标。
3.本项目为一个整体,包组四为投标最小单位,供应商须对所投包组四内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分拆,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编制的可提供上一年度,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必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记录名单;不处于“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 及 ( )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7、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版本从 /和 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4)报名登记表(版本从 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12月31日 至 2020年01月08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群生 (详细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风采路中华新街52号4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1月21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
十三、联系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