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第三方监测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穗发改核准[2019]1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基坑监测、高支模监测、建筑物主体监测 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 >2.1.2建设 >2.1.3建设 >2.1.4设计 >2.1.5勘察 >2.1.6监理 >2.1.7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一座日均焚烧处理生活垃圾3000 吨的垃圾焚烧发电厂,配置4台800吨/ 日炉排焚烧炉,2台50MW凝汽式汽轮机组,以及一座设计处理规模为1200 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站,一座处理规模为1000吨/日的炉渣综合处理厂,并配套建设环卫车辆洗车及检验区、综合服务楼、门卫室、取水供水工程、进场道路、外电供电和电力上网接入工程等。本项目总建筑约81919.44平方米(地块一:69955.10平方米,地块二:8975.34平方米,地块三:2989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60464.0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76米,构筑物最大高度90米。主要建构筑物包括但不限于:综合主厂房(含焚烧厂房、汽机房、集按楼、GIS楼等)、生产管理楼、综合水泵房及备用水池、机力通风冷却塔、循环水泵房、油罐及油泵房、烟囱、交接班室、地磅及地磅房、高低浓度污水处理车间等建构筑物。详见本项目的技术需求书。 >2.2招标内容: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 >1、本项目主要招标内容为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第三方监测服务 ,包 括基坑监测、高支模监测、建筑物主体监测等具体监测内容合同、工程量清单及技术需求书为准。 >2、相关服务工作: >(1)根据《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地下工程及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要求,中标单位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中标单位需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规定,开通基坑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具备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广州市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能力及经验。 >(2)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高大模板实时监测管理平台的通知》要求,中标单位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中标单位需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规定,开通高大模板自动化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具备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广州市高大模板实时监测管理平台的能力及经验。 >(3)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和建筑物主体沉降观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竣工验收和在城建档案馆备案。 >(4)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5)投标人的监测工作必须符合招标人部署的“施工信息化管理平台”要求(详见技术需求书)。 >2.2.3服务期:服务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监测服务项目完成为止,确保监测工作满足项目进度需求。 >2.2.4最高投标限价: 1523180元 。本招标项目实行双限价,即: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及综合单价都不能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及综合单价限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2.5项目编号:JG2019-789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招标内容,即基坑监测、高支模监测、主体结构变形监测),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的 >3.3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④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名单见本公告附件二)。 >⑤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诚信档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0年1月1 日00时00分至2020年1月21日10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投标人通过广州 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 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站指引。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 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 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 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 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月21日10时30 分, >5.2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时间为:2020年1月21日10时15 分至2020年1月21日10时30 分; (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0 年1月21日10时30分 至 2020 年1月21日11时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数字交易平台(网 >5.3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 >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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