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 2、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的代理商,需取得产品制造商在中国的授权代理资质,投标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授权代理证明文件。 3、投标人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在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2套(含)以上金刚石线切割设备(至少包含金刚石线切割设备、液压动力站、液压控制面板等)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应的销售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该复印件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体现出合同签订时间、类型(至少包含金刚石线切割设备、液压动力站、液压控制面板等)、数量和合同签署页;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前述信息,均视为无效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