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合同
合同编
三标段4331-QGG-JA-[2019]第1号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青海省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电源配置项目海西州乌图美仁二、三标段200MW光伏电站项目区域网围栏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1工程概况
青海省海西州乌图美仁二、三标段光伏电站项目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乌图美仁光伏光热园区内,青海303省道格茫公路163km处,向南14km处,无成型道路。场址距格尔木市约180km,场地平整开阔。格尔木市位于青海省柴达木盆地中南部、昆仑山北麓,地势西南高、东北低,东与都兰县诺木洪镇接壤,西与茫崖行委相邻,北与大柴旦行委毗邻,南至昆仑山口与玉树州为邻。场址区地形起伏较小,四周无山丘及建筑物遮挡,沙漠型天然地貌。场址高程约3000m,装机容量二标段100MW、三标段100MW。
本工程为区域网围栏工程,采用金属网围栏将光伏发电区域进行隔离,钢丝网围栏采用C30预制砼立柱及镀锌带尖刺钢丝,在主要进出园区道路处设置与路同宽的成品金属网围栏大门,并在园区大门指定位置布置成品集装箱值班室,将各光伏发电用地范围形成封闭管理。
1.2招标范围
1.2.1本标段主要包括下列工程 :
金属网围栏:共约10050m,采用钢丝网围栏;
金属网围栏大门:1座;
成品集装箱值班室:1座;
完成与本工程相关的施工准备和临建工程。
1.2.2 施工工期:2020年2月10日-2020年3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批准的时间为准。
1.3 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备以下施工资质之一的企业: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主要管理人员资格
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B证及以上。安全负责人具有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1.5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承担过两项与本招标工程相同或类似的工程业绩 。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9.1发售时间:2020年1月2日~2020年1月8日 8:30~11:30,14:30~17:30
1.9.2发售
1.8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19年1月9日北京时间10:00时在格尔木市中山路玲珑湾小区南门门前集合,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交通工具及费用自行解决。
1.9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0年2月4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开标室。
1.10其它
1.10.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
1.10.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 、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证书 、本人身份证。
1.10.3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 、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1.11招标代理机构
1.11.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地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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