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热电厂区秩序保安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所在地点:山东省聊城市。
2.2 服务内容:聊城热电有限公司作为二级反恐单位,根据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应配置相应等级保安保卫。根据招标人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安保人员,保证招标人管辖范围内管辖区域内不发生治安保卫事件,符合招标人内部治安保卫管理及公安机关对企业治安管理的要求。负责招标人防范和应对暴恐突发事件等,负责对招标人员工进行内保条例及反恐怖防范宣传教育,提高招标人全员反恐防范、自救、逃生、应急、处置能力,负责完善招标人各项内保工作台账等。
2.3服务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合同承包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技术方案所列下列工作量:
序号 |
工程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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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厂一门 |
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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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厂二门 |
人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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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厂监控室 |
人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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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厂西南门 |
人 |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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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厂东南门 |
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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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厂东门 |
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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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7号塔加巡逻 |
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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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铁道门卫 |
人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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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消防巡检应急 |
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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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鲁西煤场 |
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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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鲁西煤场办公楼 |
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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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带班队长 |
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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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7人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专项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2.2投标人应提供2017年1月1日至今的相关服务业绩(须提供业绩的合同复印件)。
4.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0日9:00时起至2020年1月6日15:00时止(北京时间)(报名资料提交后即为报名成功,无须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