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市停车区员工通行天桥建设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潘市停车区员工通行天桥建设工程施工(第二次)已由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湖南高速广通实业发展 批准,项目业主为 湖南高速广通实业发展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湖南高速广通实业发展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潘市停车区员工通行天桥位于衡枣高速公路潘市服务区,采用一跨跨越高速公路的钢箱梁结构,跨径33m,主桥全长34.4m。
主桥上部结构采用钢箱梁结构,梁高1.3m,全宽2m。主桥箱梁采用单箱单室结构,腹板采用直腹板,箱梁底口宽1.2m,悬臂长0.4m。主桥下部结构采用矩形钢墩柱,墩柱与主梁在Z1墩采用刚接形式,在Z2墩采用板式橡胶支座连接,墩柱底与基础承台之间固结。主桥基础采用2根直径0.8m的钻孔灌注桩,上设承台。
主桥两侧各设置两座Z字形人行梯道。人行梯道的梯道坡度为1:2。人行梯道全宽为1.4m。人行道墩柱采用矩形钢墩柱,钢墩柱与梯道梁焊接,柱底与基础承台固结。主桥钢箱梁与梯道梁连接位置设置牛腿,采用四氟板滑动橡胶支座连接;梯道梁与地面基础之间设置2cm厚橡胶板。梯道中墩基础采用直径0.8m钻孔灌注桩。梯道落地位置设置扩大基础,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下设0.5m厚碎石垫层。
本次招标范围为潘市停车区员工通行天桥建设工程施工(第二次),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 1 个标段。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3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最近 5 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 5 年)完成 1 座桥长不少于48 米、跨径不少于 45米的钢箱梁结构桥梁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的投标人投标。
3.5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以不署名电子档形式将疑问发送至邮箱(278212500@qq.com)。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 10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缴纳费用,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有意参加投标者可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
5.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0 年1 月20日 10 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递交至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 12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12楼电子屏幕)交招标人签收,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仪式。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3.4 万元;
(1)投标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 保证金专户。
账号:810000106680000001
(2)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人。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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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