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新能源河北分公司
2.招标编号:HNHB-2019
3、项目名称、招标范围及地址:
3.1 项目名称: 张北白庙滩风电场10万千瓦工程项目
3.2 招标范围: 变压器SCB11-500/35D,yn11 Uk%=6%额定容量:500kVA37±2×2.5%/0.4kV冷却方式:AN/AF(自冷/强冷)带风机强冷零序CT:400/1A φ1205P30侧出线铜排配备本体端子箱,并固定在本体上。变压器绕组配置温控器,可以远传4-20mA温度数据信号及温度报警信号。
35kV站用变压器与35kV电缆的接口位置在35kV站用变的接线端子上,35kV站用变压器与0.4kV配电柜的接口位置在站用变的侧出铜排,并配合低压配电柜厂家母排出线相关事宜。
3.3 项目地址: 张北白庙滩风电场10万千瓦工程位于张北县东部白庙滩乡,距张家口市约 82km。
4、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4.1 通用资格条件
4.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监理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2 专用资格条件
4.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包含该标段内容) ;
4.2.2 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状况良好(附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
(3)具有国家认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4) 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5)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有运作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同时厂内有足够的存放场地。
4.2.3 业绩要求:具有设计、制造同类设备的相关经验和良好运行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4.2.4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4.2.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2.6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通用条件:
1)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2)对于已在 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对于未在 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月4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