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 务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厂内固废接渣和短倒运输服务公开招标二次挂网,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190408640,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招标方新疆化工厂内固废接渣和短倒运输服务公开招标二次挂网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方自行组织满足乌政通【2014】1号《关于加强散装物料运输管理的通告》环保要求和业主要求的车辆及满足业主要求的人员,对招标方的固废(详见下表)进行厂内固废接渣操作并倒短运输至中转渣场或业主指定的厂内其它地点,同时负责清理接渣、倒短等作业涉及的相关卫生,包括作业区域、运输道路等范围。投标方自行承担上述工作任务所需的车辆、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卫生清理工具、自行解决所属员工后勤保障问题等。
序号 |
名称 |
数量(吨/天) |
性质 |
短倒车辆配置数量 |
短倒 距离 |
备注 |
||
水份w% |
粘车情况 |
数量 |
配置 |
|||||
1 |
气化粗渣 |
正常650~800 |
50% |
否 |
6辆(5台气化炉运行、24小时连续接渣,同时5辆接渣、1辆短倒) |
重型自卸货车(前四后八) |
<2 |
按车辆包月单价结算 |
2 |
气化细渣 |
正常150~200 |
〉60% |
是 |
5辆 (24小时连续接渣,同时4辆接渣、1辆短倒) |
重型自卸货车(后八轮) |
<2 |
|
3 |
气化滤饼 |
正常9~10 |
40~50% |
是 |
<2 |
|||
4 |
气化煤泥 |
正常15~30 |
〉60% |
是 |
<2 |
|||
5 |
石灰污泥(含净水厂污泥) |
正常40~60 |
40~50% |
是 |
2辆 |
<3 |
||
6 |
生化污泥(干化) |
正常7 |
<30% |
否 |
<3 |
|||
非正常工况下湿污泥 |
—— |
含水 |
是 |
<3 |
||||
7 |
热电锅炉渣 |
正常50~70 |
含水 |
否 |
<1 |
|||
8 |
落地粉煤灰、石子煤、检修污泥等倒短 |
1000~1500吨/年 |
污泥含水 |
是 |
<3 |
|||
9 |
临时倒短用车 |
100个台班/车.2年 |
污泥、煤、煤泥等 |
是 |
1300个台班(2年) |
重型车前四后八、后八轮 |
<3 |
按车辆台班费结算 |
合计 |
—— |
正常38.84万吨/年(非正常极限工况69.63万吨/年) |
共13辆车、1300个临时台班 |
2.2. 服务时间:2020年4月15日至2022年4月14日,具体开展运营服务时间及车辆数量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招标方正常须提前10个日历天通知乙方,甲方的“首次通知”须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进行车辆、人员及其它相关准备。
2.3. 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税务局颁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或给其他单位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或税务网站查询截图)。
(2)投标方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书。
(3)投标人需提供(合同签订时间:2016年01月01日至今)一个及以上运输业绩(煤炭或炉渣或沙土或湿泥的运输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大于300万元(含本数);(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用户证明或业主表扬信,上述合同证明材料内容需含盖标的名称、合同执行时间、合同金额(若是单价合同,需有数量,或者用户证明中须提供合同金额)及单位名称。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
3.2本项目不接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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