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滨海新区配套污水管网(二期)工程和广东茂名滨海新区莲岭路新建工程(一期工程) 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茂名滨海新区配套污水管网(二期)工程和广东茂名滨海新区莲岭路新建工程(一期工程) 已由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 茂滨海经发批[2019]69号和茂滨海经发批[2019]53号 文件批准立项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 >3.招标 > > > >招标监督机构:茂名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 0668-2293023、0668-2280606 >4.建设 在茂名港大道与恒大路交叉口东南侧新建污水泵站一座、益海嘉里粮油加工基地西北侧新建污水泵站一座。博贺新港区南部污水处理厂与1# 污水泵站铺设D1200污水管道3.4km;规划污水处理厂与1# 污水泵站之间分别铺设D400污水管道0.9km及D500 污水管道0.7km;连接1#、2# 两座污水泵站D600污水管道4.4km。 >(2)广东茂名滨海新区莲岭路新建工程(一期工程)起点K0+000 接茂名港大道莲头段终点,终点K0+480接上茂名益海嘉里粮油加工公司围墙边,路线长度为0.48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主体工程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附属工程包括绿化工程、道路照明工程及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 >5.2招标范围: 建设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工程结算)及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收集管理、组织协调等全过程监理工作。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企业必须具备①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监理能力的独立法人;②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企业。 >6.2监理人员专业配备要求:拟委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6.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本项目无需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于2019年12 月28日发出,投标人自行登录 (网 >7.2 投标人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交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 500 元,以及提交相关材料。 >8、投标注意事项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进行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广州 网”。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 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2对于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存在任何违规或不公平内容,投标人可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3开标时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项目总监作为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准时出席开标会。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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