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五华县安流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装修工程及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五华县安流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装修工程及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441424-201912-802019-0044,441424-201912-802019-0043
二、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45,975,911.47
四、采购数量: 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医疗设备、装修工程及配套设施设备采购;
2.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3.本项目分为六个包组,可以选择各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
4.本项目总预算金额 :人民币43778911.47元,其中:包一:3701560元、包二:19181137.87元、包三:2708213.60 元、包四:9656000元、包五:4008000.00元、包六:45240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信息”、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注: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 “信用中国”网站 及(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提供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登记报名并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
6.包1、包2、包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包1、包2、包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8.包4投标人所投设备若为进口产品且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在中国国内代理商/办事处出具的代理证或销售许可证或授权书原件 ;
9.包4、包5、包6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10.包4、包5、包6如果投标产品隶属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 ;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采用以下方式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
1、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发售表;
2、电汇购买:
1)将招标文件费用汇入:
收款人: 梅州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