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多县2016-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户入户路补短板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治多县2016-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户入户路补短板项目 已由治多县人民政府文件治政 15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省级财政提前垫付脱贫攻坚补短板资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 项目概况
2.2.1建设规模:
建设砂石路75公里,路基宽4.5米,行车道宽度3.5米,路面铺设15cm天然砂砾,小沟加设管涵。其中:索加乡:君曲村共计20公里,牙曲村共计30公里,莫曲村共计5公里。立新乡:叶青村共计10公里。多彩乡:聂恰村共计10公里。
2.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2.2.1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2.2.2.2. 工期:2020年5月30日前竣工。
注:具体工程内容及数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批准后,监理下达的开工指令为准。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客观原因对工期造成的影响,对于发包人提出的工期调整,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满足下列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近三年内 完成过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
3.1.3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若投标人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可查,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依据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公布青海省2017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通知》 、《青海省公路建设 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 及关于修订《青海省公路建设 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 确定。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降为C、D级或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从业人员谢绝参与本项目投标。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最新等级评价结果,则按上一年度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结果确定信用等级,如上一年度也无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且以往两个年度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不良行为记录,则按初次进入青海省公路建设市场对待,信用等级暂定为A级,但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价为B、C、D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的信用等级确定。
3.8凡被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在处罚期内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 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2019年12月28日至2020年01月01日 ,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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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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