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 A.投标人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B.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货物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GB/T19001或ISO9001或者API Q1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C. 投标人为所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1)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的合法正式授权; (2)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将被授权的货物再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同时参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2、资质要求及证明文件 A.绝缘垫片制造商应提供合格的投标产品API 6FB防火试验报告。投标时应至少提供6" CL300投标产品的耐火试验报告。交货时提供按照API 6FB原则覆盖招标清单中所有耐火要求垫片的耐火试验报告。 3、业绩要求: 2013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投标人所投绝缘垫片应具有用于海洋环境项目(海洋环境指海洋石油平台或FPSO使用),至少提供两个项目的销售业绩。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原件扫描件(含相关技术附件)以及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货物名称、供货数量、使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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