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新能源项目#1垃圾吊行车大修招标公告
1. 项目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 |
进度 |
1 |
#1 垃圾吊行车大修项目 |
新能源海南有限公司生产厂区内 |
公司现有#1、2 垃圾吊行车, DEMAGZ 自动型 ZKKW12.5T*28.6 m, 使用日期 2011 年。 |
拟于 2020 年 3 月开工,工期为一个月。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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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招标文件价格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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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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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 于 2020 年 3 月开工,工期 为一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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圾 |
包括但不限于:#1 垃圾吊大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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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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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 行 |
包括本体及附件更换、检查、 调试以及服务等方面的检修。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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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 |
(包括提供人力、配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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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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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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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为合格的法人组织。
2. 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3 年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1 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 1 年内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 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6.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适用设备标段)
3.2 专项资格条件
1. 资质要求:具有起重机检修或安装资质,并提供资质证明。
2.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在近 3 年内已完成至少 2 台垃圾吊检修或安装业绩(提供合同证明)。
4. 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9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0 年 1 月 2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