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张北白庙滩二期风电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无功补偿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白庙滩乡;2.2 规模:100MW;2.3 建设工期:12个月;2.4 标段划分:无功补偿设备;2.5 交货地点: 张北白庙滩二期风电场项目现场 ;2.6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0日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张北白庙滩二期风电场项目无功补偿设备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
3.2.2资格能力要求:
3.2.2.1财务状况良好(附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如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年限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
3.2.2.2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包含该标段内容)。
3.2.2.3具有设计、制造,或代理销售同类设备的相关经验和良好运行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3.2.2.4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2019年12月27日9:00起至2020年1月2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8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月16日9时00分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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