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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荫路164-178号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19-12-2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水荫路164-178号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 标 公 告 日 期:二〇一九年十二月水荫路164-178号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

水荫路164-178号微改造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 标 公 告

日 期: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水荫路164-178号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穗天住建园函〔2019〕559号、穗天发改函〔2019〕740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现对水荫路164-178号微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

  1. 工程

    1、设计工期:45日历天。具体为: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专家评审后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中标人完成初步设计后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并送施工图审查单位,通过施工图审查。

    2、施工工期:195历天,暂定202031日开工,从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9年12 月 25日00时00分至2020年1 月16 日11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0年1 月16 日10时00分,截止时间:2020年1 月16 日11时00分
      3、开标时间:2020年1 月16 日11时00分
      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登记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 站 。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信息,由联合体主办方盖章)方能进行投标登记(本表单独提交,不需要密封。注:该表中

      4.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4.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施工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②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5.1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5.2设计负责人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设计负责人与

      6

      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主办方)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10.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0.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

      10.3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任务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

      10.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十条内容进行评审)。

      12、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 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费用。

      1、本项目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544.4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15.59万元;设计费投标最高限价为28.83万元【包含基本设计费(不含三线整治费)26.69万元、竣工图编制费2.14万元】,设计费用最终以有权审核部门审定的概算建安工程费为计算基数。

      2、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概(预)算金额不得超过经批准的项目投资估算金额。工程变更须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3、投标经济补偿:投标方案经济补偿金共0.4万元,由中标人直接支付,支付方案如下:

      本项目对提交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投标文件(即通过资格审查、设计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施工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下同)且设计部分方案文件评分排名前3名(如有废标情况,剔除废标单位后再排序前3名)的投标人进行补偿,其中第1至3名补偿标准如下,待完成方案设计后支付:

      设计部分方案文件评分得分排序

      第1名

      第2名

      第3名

      投标经济补偿金额(人民币,万元)

      0.2

      0.1

      0.1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获得投标经济补偿的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除署名权外,其余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参考使用,不另行支付费用,招标失败则费用不补偿。

      4、建安工程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下浮率,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下浮率及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的计价方式(详见附件合同计价方式,具体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作为结算的依据,最终结算以财政部门审定结果为准。

      十三、其他事项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登记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申请人须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3、有关企业诚信档案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相关办事指引。

      4、前期服务

      [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5、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6、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

      十四、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或提交履约担保的;

      8.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且经发包人确认对工程造成重大影响的;

      9.经核查发现投标人在本项目委派的

      十五、《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异议受理 020-38085259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 网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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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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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eb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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