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与无害化处理工程总承包(重)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与无害化处理工程总承包工程已由 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贵港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与无害化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贵发改环资【2019】60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贵港北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R设计、R采购、R施工、 R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贵港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与无害化处理工程总承包(重)
项目招标编号:GBZB2019-GG-030G(重)
建设地点: 贵港循环经济环保产业示范基地西侧。
建设规模:设计规模为处理餐厨垃圾100t/d、地沟油10t/d工程。主要新建的建(构)筑物有餐厨垃圾收运系统、综合办公楼、门卫室、地磅房、综合工房、厌氧发酵罐、储气柜、除臭系统、消防水池、废水处理系统、污泥浓缩池等。
合同估算价:7992.51万元[设计费:242.46万元,设备购置费费:4761.83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2988.22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含报建报批)的工期等)为485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20 年 2 月至 2021 年 6 月。
2.2招标范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方案设计完成前: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R设计、R采购、R施工、 R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设计范围内所涉及建设的工程(含设备材料)内容及审图等服务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等。
2.3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3.1.1和3.1.2两项资质:
3.1.1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1)或(2)其中一项:
(1)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具有有效(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专业(含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
3.1.2具备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月21日(不少于25日)。
4.2方式:网上注册(注:如第一次注册,需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ggjy.gxgg.gov.cn:9005/)完成单位信息注册,已经广西住建厅诚信库系统备案的投标人则无需注册,可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
4.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潜在投标人注册成功后必须打印注册回执,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ggjy.gxgg.gov.cn:9005/)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月21日9 时 00分,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交易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投标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进行核验;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等企业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清晰可辨认,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通过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投标企业或拟投入人员状态。如相关信息未处于有效状态或查询不通过,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 每月25日,根据建设单位审定的工程量按85%支付。
8. 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所投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可以银行保函、银行转账、电汇、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禁止现场现钞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数额要求如下:拾万元整(¥100000.00元)。
8.2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开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西贵港市贵城支行营业室
银行帐号:9558832116000230736
注:交易保证金退还即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办理退保手续,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接受单一投标人的退保材料,请潜在投标人在开标会上将退保材料(保证金转账底单复印件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提交到招标代理机构。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ggjy.gxgg.gov.cn:9005/)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5-4229802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贵港北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宝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广西贵港市农垦国有西江农场七队 |
地 址:贵港市联邦国际第2幢30层3001号 |
邮 编:537100 |
邮 编:537100 |
联 系 人:谢丽萍 |
联 系 人:黄燕兰 |
电 话:0775-4520359 |
电 话:0775-4556902 |
传 真: |
传 真:0775-4266900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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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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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