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能源雁石电厂港口煤炭汽车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福建雁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龙雁工业园区,公司现有2台300MW循环流化床火力发电机组,以煤为能源。电厂南距龙岩市雁石镇2.5公里,距龙岩市区约25公里,省道福三线从厂址东侧通过,距离1公里,交通便利。公司目前煤炭主要来自神华煤,通过海运卸在厦门石湖山码头或海宇(海沧)码头后再通过汽车运输至电厂煤场,陆路运输距离约210公里左右。
2.2招标范围:
运输数量:约20万吨,具体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通知运输量为准。
线路 |
运输起点 |
运输终点 |
运输货物 |
年度预估数量 |
A |
厦门海宇(海沧)码头堆场 |
雁石电厂 煤场 |
烟煤 |
14万吨 |
B |
厦门石湖山码头堆场 |
雁石电厂 煤场 |
烟煤 |
6万吨 |
说明:
①投标人应对两条线路同时进行投标,单独对一条线路进行投标报价无效。
②招标人不作任何关于运输数量的承诺,招标人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选择其它运输方式,结算以实际运输数量为准。
2.3本项目合同价格签订采用运价浮动机制(详见合同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年运输能力8万吨及以上业绩,须提供2016年12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止以来任何一年累计数达8万吨的运输合同或运输发票复印件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业主表扬信,上述材料内容需含标的名称、合同执行时间及单位名称;
【4】投标人须自有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自卸运输车辆20台(含)以上,运输车辆已经保险公司承保并在有效期内,提供自有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和有效的车辆保险证明;
【5】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招标文件获取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12月26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1月03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