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三宝街道办事处环卫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曲靖市中晟招标代理服务咨询 受招标人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三宝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三宝街道办事处环卫车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欢迎满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三宝街道办事处环卫车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二、招标项目编号:晟招字2019-109-1106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贰佰贰拾万元整(¥2,200,000.00元)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规格或性能要求 |
1 | 8吨洗扫车 | 1 | 辆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1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8 | 辆 | |
3 | 1.5吨路面养护车 | 1 | 辆 | |
4 | 2立方垃圾箱体 | 85 | 个 | |
5 | 3立方垃圾箱体 | 15 | 个 |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货。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特定条件: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符合此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
具备投标企业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含企业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审计报告或具备公司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注册未满一年)提供由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须出具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纳税的证明文件(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须出具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文件(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持以下材料购买采购文件,投标人应当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须提交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除外);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下同),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 如投标企业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包含在云南省各州市 办理的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直接登录曲靖市 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后登录曲靖市 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网上报名后,持“网上报名回执”于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01月02日17时30分前,到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路69号院内3-3-1号(曲靖市中晟招标代理服务咨询 )进行报名,并获取纸质招标文件。本项目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均成功后才视为参与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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