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化工3×480t/h煤粉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8日,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国有重点骨干企业---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煤集团)在鄂尔多斯地区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建设和运营的图克化肥项目,是集团实施战略转型,建设世界一流煤化工企业的示范项目。该项目设计年产200万吨合成氨、350万吨尿素、20万吨液化天然气,总投资200亿元。已建成投产的一期项目,设计年产100万吨合成氨、175万吨尿素,占地127公顷,项目于2011年6月开工建设,2013年8月建成,比计划提前4个月。2014年2月1日项目打通全流程,产出优质大颗粒尿素,实现严寒条件下原始开车一次成功,并安全稳定连续运行,达到满负荷生产。创出了在国内、国际同行业中装置规模最大、建设时间最短、投资控制最好、投产效率最高、原始开车连续运行周期最长的优秀业绩。
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一期年产100万吨合成氨、175万吨尿素项目配套设计的3×480t/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是由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设计制造的型号为SG-480/10.5-M2203 高压参数汽包炉。自然水循环、单炉膛、П型结构、平衡通风、四角切向燃烧、采用复合式空气分级低氮燃烧系统,配备4台中速平盘磨煤机,冷一次风正压直吹式制粉系统,设计煤种为烟煤。目前锅炉烟气脱硝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工艺(SCR),每台锅炉设置1台炉内布置反应器,反应器布置在省煤器与空预器之间,受烟道预留空间所限,按两层催化剂设计,采用蜂窝式催化剂+板式催化剂,未设置备用层,脱硝装置进口NOx按照450mg/Nm3,出口NOx按照100mg/Nm3设计。还原剂采用液氨,喷氨格栅布置在低温过热器出口处,反应器吹灰器采用声波吹灰器+蒸汽耙式吹灰器。锅炉烟气脱硫工艺采用江南环保氨肥湿法脱硫工艺,吸收剂采用氨水,每台炉设置1个脱硫塔,在设计工况下保证脱硫效率大于95%,脱硫塔出口净烟气中SO2排放浓度≤100mg/Nm3、烟尘(总颗粒物)含量≤20mg/Nm3,氨逃逸浓度小于5mg/Nm3,氨回收率达到≥98%,3套脱硫系统共用1套氨水供应及硫铵后处理系统,硫铵后处理系统设置两套生产能力为8t/h生产线。
目前锅炉烟气排放现状为:NOx排放浓度≤100mg/Nm3,烟尘(总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Nm3,SO2排放浓度≤100mg/Nm3,满足国家现行火电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 13223-2011),但不能满足国家超低排放(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环发[2015]164号)文件的要求。根据环发〔2015〕164号《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2020年全国燃煤电厂力争实现超低排放(既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mg/Nm3),西部地区在2020年前完成。
因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提出对一期年产100万吨合成氨、175万吨尿素项目配套设计的3×480t/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进行烟气超低排放技术改造,脱硝装置采用SCR脱硝工艺,反应器外置式布置,催化剂床层2+1布置(初装2层预留1层),液氨蒸发供应系统利旧,保证出口NOX小于50mg/Nm3要求;脱硫装置在原氨法脱硫系统基础上进行提效改造,改造后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烟尘(总颗粒物)排放<5mg/Nm3,SO2排放<35 mg/Nm3。
1.2.招标范围:
1.2.1脱硝部分
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一期年产100万吨合成氨、175万吨尿素项目配套3×480t/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烟气脱硝超低排放技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全部专业设计、设备选择、采购(含脱硝催化剂)、运输及储存、制造及拆除(含本工程现有设备设施的拆除)、地质勘察、土建建筑、电气、仪控、安装施工(含催化剂装填、与现有系统对接)、调试、试运行、考核验收、环保验收、系统消缺、培训、试验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最终交付投产。
本工程还包括空气预热器(入口烟气导流板等)、锅炉钢结构等对脱硝反应器布置有影响而必须改造的原有建筑、仪表、电气、结构、设备、管道、检修起吊设施、平台扶梯、保温油漆、紧身封闭等的改造均由投标方负责,拆除下的设备材料归招标方所有,放置于招标方指定厂内相应位置。
2.2脱硫部分
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3×480t/h煤粉锅炉烟气脱硫超低排放技术改造工程除氨法脱硫装置专有设备系统外的全部采购、供货、施工(工艺包范围外的所有采购、供货、施工安装工作)。投标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3台锅炉烟气氨法脱硫装置区域完整范围内的烟道、土建(含钢结构)、建筑、工艺、管道、电气、仪表、暖通、给排水、消防、电信、设备(包含CEMS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制作、安装、工程进度总体协调(全部专业详细设计、工艺包专有设备改造)、调试、制造及拆除(含本工程现有设备设施的拆除、专有设备除外)、地质勘察、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验收、环保验收、系统消缺和最终交付投产。
本工程还包括影响本项目改造而必须改造的原有建筑(现有旁路烟道地下部分拆除)、仪表、电气、结构、设备、管道、检修起吊设施、平台扶梯、保温油漆等的改造均由投标方负责,拆除下的设备材料归招标方所有,放置于招标方指定厂内相应位置。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计划工期:
1)脱硝部分:2020年4月30日三台炉全部改造完成,具备开车条件,工期:签订合同后一周内召开设计协调会,1个月内投标方设计出成套施工图纸;新建脱硝反应器与锅炉本体连接停炉(单炉)时间为20天。
2)脱硫部分:2020年6月30日第一台脱硫塔改造完成具备开车条件,2020年8月30日第二台脱硫塔改造完成具备开车条件,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剩余一台脱硫塔改造。工期:单台脱硫塔停塔改造时间为60天。
4.建设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工业园区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2)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及以上资质,同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总承包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近五年480t/h及以上锅炉烟气脱硝(SCR)3台及以上新建或改造EPC总承包业绩和480t/h及以上锅炉烟气脱硫(湿法)2台及以上新建或超低排放改造EPC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为准。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其他同等质量管理认证证书。
5)投标人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资信等级,能保证在本工程除招标方工程预付款外的流动资金筹措、垫付,以保证本工程在合同期内顺利实施。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报名流程:
1)投标人必须注册成为会员;
2)报名时间:2019-12-24 至2020-01-03 17:00,招标文件付费时间:2019-12-24 至2020-01-10 17:00;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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