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标书编号:SXZ19252 |
招标人 |
招标人地 |
招标人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及服务提供商/产品制造商/其联合体】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投标人 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4.投标人所提供产品必须通过中国银联前置平台测试,或入选<中国银联条码支付前置平台小微商户收款设备推荐名单>内 。 5.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虚假证件等相关信息,取消项目中标资格。乙方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甲方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乙方将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6.本次招标不接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的承诺函原件; 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符合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真实有效的承诺函原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条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承诺函原件; 关联企业情况表 ; 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月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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