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人民医院胸痛中心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会泽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的批复,我公司受会泽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会泽县人民医院胸痛中心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组织公开采购。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WH-530300-2019-0432-0101
2.2项目
2.3预算价:122万元
2.4交货
3.2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经营范围中能满足本次招标所要求的相关业务的企业;
3.3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 25日起至2019年12 月 31 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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