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海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项目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61563 1.3 本部政治生活馆建设项目
1-1
本部政治生活馆建设项目
368.73
368.73
1
200
3
注:
1.本次招标针对本部政治生活馆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工作。招标内容主要包括以上场所设备采购、配套系统建设、空间布局设计以及相应施工安装等工作。
2.投标报价:本次招标设置招标控制价(即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含本身)以下为有效报价(报价在最高限价85%(不含)以下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等,否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有效范围之外的投标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3.中标单位分别与各单位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2 |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3 |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4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
5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 | 投标人在海南范围内无不良合作记录,且未被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和海南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 |
7 | 投标人必须提供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所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得到的信用信息报告出具日距离投标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 |
8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
专用资格: |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 联 标 的/标包 | |
1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 公司本部政治生活馆建设项目 |
4. 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8.招标业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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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