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文明大道(海兴路-新安路)亮化提升工程/标段施工投标邀请书
项目编号: ASFGSG2019-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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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示范区文明大道(海兴路-新安路)亮化提升工程已由安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安县发改综合{2019}79号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示范区文明大道(海兴路-新安路)亮化提升工程/标段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地
[说明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投标企业2016年11月1日至今(以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以来完成过类似亮化或照明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3.2 你单位(□可以或?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专业或市政专业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__2019_年_12_月_26_日至__2020年_1_月__2日_23_时_55_分前登录“安阳市 网站( /)”,凭企业用户名与密码下载招标文件(1、格式为*.ZBJ的文件;2、格式为*.ZBS的商务标文件;3、电子版图纸)。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_500__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月19日9时00分,地点为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分中心开标一厅(安阳市文明大道东段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院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0年1月2日前以
7.
招 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