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 工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石槽村煤矿11、12采区垂直地震剖面(VSP)探测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190408036,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A、本次垂直地震剖面(VSP)探测工程由超声成像测井和VSP测井组成,共计五个参数孔,对12采区补1和补6两个参数孔以及11采区J1、J2、J3三个参数孔进行VSP探测。
B、本次探测钻井工程量4430m。即:11 采区施工J1、J2、J3三个参数钻孔为新施工孔,钻井工程量2410m;12采区施工补1、补6两个参数钻孔为一孔多用的补勘孔,钻井工程量2020m,其钻探相关工程量和资金概算已在12采区补充地质勘探设计中批复,不再计入本次探测工程。
C、本次探测的五个参数钻孔终孔均位于18煤层底板以下40m,钻孔从直罗组砂岩顶板10米处至终孔段取芯。
D、本次探测钻孔结构为:一开孔径311.15mm钻至基岩以下2m~3m,下入244.5mm×9.65mm无缝钢管固井;二开孔径190mm钻进至终孔层位,下入114×6.35mm石油套管固井。
E、本次探测采用Mount Sopris 超声成像测井系统测井补1、补6、J1、J2、J3五孔,采集工程量4430m;测井采样间距为0.01m,采样速度2m/min。
F、本次探测震源激发采用法国Normad15可控震源,信号接收采用法国Slimewave检波器,检波器级数12级,级间距(接收距)10m,获取物理点416个。
G、最终探测工程量以竣工验收工作量为准。
2.2 招标范围:
垂直地震剖面(VSP)探测、钻井及承担完成上述工作和配合招标人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工程设计图。
2.3 总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进行现场数据采集;30天完成报告编制、审查及提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C、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独立承担垂直地震剖面(VSP)探测合同、超声成像测井合同(业绩)各不少于1份,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设备到货证明、业主表扬信,上述材料内容需含标的名称、合同执行时间及单位名称。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用户证明不要求提供单位的级别,非法人的厂矿、车间均可。)
D、
E、提供企业为其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本项目探测单位。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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