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莱芜电厂建设规模为2×330MW+2×1000MW机组,其中2×330MW为亚临界热电联产机组,采用循环水冷却、电除尘、气力干除灰、干法除渣、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2×1000MW为超临界发电机组,采用循环水冷却、电除尘、气力干除灰、干法除渣、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本工程循环水排污水预处理系统设计处理水量按2×400m3/h考虑设计;其他系统改造按原有设计水量新建或更换部分设备。
工程规模:具体见招标附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工期要求:拟定总工期30个日历天,计划于2020年1月10日开工,计划于2020年2月28日竣工,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及工期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保证足够的施工作业面,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质量目标:整体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并达到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标准
1.2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4、6、7号旁路烟气蒸发标段蒸发器、蒸发器钢结构支架等,及其配套油漆、防腐、保温等,含设备单体单机试转及总体调试的配合等。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通用资格条件
2.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2.2 专用资格条件
2.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2.2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2.2.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1项火电厂水处理工程安装施工业绩或3项火电厂基建安装施工业绩,并提供业主方联系方式、相应技术协议及合同的扫描件。
2.2.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从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2月24日9:00起至2019年12月30日17:00止(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超出购买时间不予发售),
备注:如未按本公告要求成功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导致未成功购买招标文件不能参与投标的我们概不负责!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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