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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实验室废弃物处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9-12-2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东北师范大学实验室废弃物处置(二次)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ZZ93925FW04310182一、招标条件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 受东北师范大

东北师范大学实验室废弃物处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ZZ93925FW04310182

一、招标条件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 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招标编号为ZZ93925FW04310182的“东北师范大学实验室废弃物处置(二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供应商,采购人为东北师范大学,本项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

2.2招标范围实验室废弃物处置;

2.3 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相关服务的供应商;

3.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3.4 须具备有效的《危险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

3.5供应商近三年(2016-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份即可)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供应商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3.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根据教育部审计(教财经责报[2017]22号)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四、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20191219日至20191225(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330分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以上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 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若有更改另行通知)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189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七号楼(校内幼儿园对面小白伞广场旁5层灰色小楼)四楼404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贰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4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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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z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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