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市广外附设外语学校食堂米供应资格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
项目编号:0835-190F31610011 项目
项目
采购人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内容 年均采购量 单价限价范围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年) 供应期 备注 食堂米供应资格商采购 33万斤/年 2.75元/斤至2.8元/斤 92.4万元/年 2年(1+1) 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本国产品是指不需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已在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内的产品)。 注:1、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2、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所报单价不能高于或低于单价限价范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 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复印件。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和服务指标对 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4.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信用中国网站 或中国 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 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人民币92.4万元/年 2年 时间:2019年12月24日08:30 至2019年12月31日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资格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②已完成报名的投标人请按照招标文件“提示1:“南方招标与采购网交易平台注册登记指南和流程”进行投标人注册及登记工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