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天然气工程事业部 标段 发电机租赁 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NEC-CGRW-2019-034979,天然气工程事业部各下属项目部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发电机租赁 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适用范围: 天然气工程事业部各下属项目部 。 招标范围: 吹顶发电机租赁 。 资金来源: 上游资金 。 计划工期: 2020年1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暂定) 。 付款条件: 预付款:无,进度款:工程款租赁期满一次性结算,结算后15天支付 ,进度款支付至结算额的100%。 3. 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申请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生产和售后服务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4 申请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本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段为 2019 年 12月 24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29日 16 时止。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途径: (A) (A)适用于线上公开招标: (B)适用于线下公开招标: 5.3首次投标的单位须先完成供方注册,注册注意事项:(1)首次注册平台在账号注册界面填写的身份证号必须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注册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投标方操作手册);(2)合作单位选择“中核五公司”;(3)资质证件中作废日期为长期的,统一填至2030年 12月30日),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之后在“报名查看”中查看报名状态。注册过程如有疑问,请 ※如果申请人报名时《营业执照》信息与注册时发生变化,请及时登录建设股份 集中采购管理系统更新注册信息。因申请人未能及时更新注册信息而影响投标的,申请人应自行承担责任。 6.1 资格预审要求在(具体网址为 ecc.com)资格预审公告中发布,申请人按资格预审公告要求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2 日 16 时 00 分。(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6.2 递交地点为上海市金山区龙胜路1070号中核五公司(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盖章原件提交方式可采用邮递或直送的方式),申请人须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将签字并盖章的资格预审文件扫描为PDF文件上传至,线上线下均须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资格申请文件的递交。(线上文件递交的操作顺序:申请人须先点击“提交资格预审文件”,在弹出窗口中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PDF扫描件。在资格预审时间截止之前,申请人可多次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每次提交后覆盖之前的文件,但申请人向招标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正本原件必须与线上报名PDF文件内容一致,内容不一致的以线下提交的纸质版申请文件正本为准。) 6.3 申请人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照附件《资格预审文件》格式要求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1) 申请人应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和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2) 申请人列出近3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倒算)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清单,所列业绩证明相关合同须有合同复印件证明; (3) 投标人提供目前的公司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状况表; (4) 近3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倒算)的主要财务会计报表、银行资信证书及纳税证明的复印件;(申请人的成立时间少于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5) 近3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倒算)投标人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而导致的合同终止、仲裁和诉讼记录,及与第五建设 及其下属公司在合作过程中无诉讼纠纷、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等不良合作记录的说明或承诺书; 注:投标方按照附件1《承包商服务商需提供的资料》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并填写附件2《承包商服务商登记表》,综合以上所有内容编制一份加盖公章的资格预审文件(PDF扫描件)上传广联达平台中。 7.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招标文件将于 2020 年 1 月 3 日至 2020 年 1 月 8 日,每日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7.00 发售。 7.2 招标文件获取途径: (B) 招标人按照实际情况选择 。 (A)在 采购平台 公开发售。整套文件的售价为人民币 伍佰 元整(¥ 500 小写 ),售后不退。 (B)适用于线上招标:投标方网上 招标方确认收到标书费后,通过( ecc.com)向已缴纳标书费的投标方推送标书文件。 7.3申请人注意事项 7.3.1必须资格预审通过后投标人才可以向招标方缴纳标书费,招标方按照投标方提交的标书费缴纳凭证进行核实并确认已缴纳后,向投标方发放标书文件。 7.3.2现场 7.3.3若投标方需招标方开具标书费发票的,则在上传标书费电汇凭证时与标书费开票抬头信息扫描件一并上传至( ecc.com)。 7.3.4汇款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或以其他公司名义代缴的标书费用。银行电汇凭证中应注明“缴费名称+招标编号后六位数字”(电汇凭证备注信息填写示例:“BS-XXXXXX”或“TB-XXXXXX”,其中BS代表标书费,TB代表投标保证金,XXXXXX代表招标编号后六位数字);投标人未按以上示例要求在电汇凭证中填写备注信息,影响招标人无法正常收取保证金导致投标无效或招标人无法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 7.3.5如果申请人报名时《营业执照》信息与注册时发生变化,请及时登录建设股份 集中采购管理系统更新注册信息。因申请人未能及时更新注册信息而影响投标的,申请人应自行承担责任。 8.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一)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13 日 16 时 00 分,地点为 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龙胜路1070号 ,具体时间以正式发售的标书文件规定时间为准。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ys.cnec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