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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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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宁自治县良田镇乐丰村以工代赈收益扶贫试点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r\n安市公资交(建)告(2019)740号
\r\n1. 招标条件
\r\n本招标项目镇宁自治县良田镇乐丰村以工代赈收益扶贫试点项目(二次)已由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镇发改投资〔2019〕29号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r\n2.招标内容及范围
\r\n项目 \r\n 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1月16日11时00分,地点为安顺市 (安顺市西秀区武当路与定安大道交叉处东南角)。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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