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高丰路道路新建工程二次
招标公告
康乐县高丰路道路新建工程二次,已由康发改字【2016】428号、临州建工【2017】151号文件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
2.建设
3.建设
4.资金来源:资金通过县上自筹解决,统筹在5年内陆续拨付至康乐县道路建设扶贫开发投资 在农发行开立的账户中。 5.概算投资:2768.03万元 6.建设规模: 6.1.工程概况:道路全长706.281m,红线宽度32m。道路工程、小型 交通标线为1178平方米; 管径DN400; 管径DN400; DN100mmPE100给水管道; 道路全长706.281m; 2座。 6.2.建养模式:投标人中标后作为项目总体实施单位,负责项目的资金筹措、施工及养护等工作,在合作期内招标人依据项目建设进度及养护的绩效评估情况,向总体实施单位支付费用。合作期满后,项目的养护工作交由招标人承担。 6.3.合作期:本项目“建养-体化”合作期包括建设期和养护期,其中建设期约6个月(以正式签订的施工合同建设工期为准);养护期约为5年(含2年质量缺陷责任期养护管理,以正式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为准),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7.计划总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20年3月16日----2020年9月11日 8.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投融资能力。投标人的自有资金与银行的意向性贷款额度之和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联合体投标的按照联合体各方总和累加为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
3. 根据甘建建【2016】231号文件及甘建建【2016】46号文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 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1.2019年12月24日18时至2019年12月29日18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2.报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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