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汤阴县古贤镇第二批脱贫攻坚项目(东冢上村、瓦子岗村组道路)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汤阴县古贤镇第二批脱贫攻坚项目(东冢上村、瓦子岗村组道路)已由汤阴县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以汤脱贫办[2019]8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如果投标人中多个标段时,按标段排列先后顺序确定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证件);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目前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6、2017、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起至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3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证明),提供本单位缴纳近3个月(含)以上的社保证明。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以承诺书形式自行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上截图)。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投标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打印,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拟派项目经理因特殊情况,在施工合同存续期间的项目经理变更,需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08)48号文规定,并附变更申请表(详见附件2),如未提供,一律按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处理。
2、根据汤办【2017】20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中标后需接受县纪委和县发改委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进行廉政风险提醒谈话,并签订重大项目廉政承诺书。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5.2电子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