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 (1)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投标人必须为货物制造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投标人自己生产的,货物代理商投标将被拒绝; (3) 投标人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9001,时间应在有效期内; (5) 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6年~2018年)审计报告及相应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6) 本次招标规定投标人技术支持单位为: ●华东理工大学(赵培) ●上海苏尔寿工程机械制造 ●北京泽华化学工程 投标人若非上述三家技术支持单位,则须与上述三家技术支持单位之一具有两年及以上的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且授权参与本次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