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 2、投标人所投标的应急柴油发电机组应为制造商的成熟产品,买方不接受新试制产品。在投标截止日前十年内(自2010年1月1日至本次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项目的应急发电机组(功率≥400kWe)在海洋石油平台或FPSO运行两年及以上(从调试验收报告签字日期或使用方出具的运行时间证明文件起计)的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合同及调试验收报告或合同及使用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上述文件中如未包含设备所在设施的名称及使用方信息,投标人应提供有效说明文件。 3、投标人选配的柴油机和发电机应为厂家的成熟产品,买方不接受新试制产品。其中柴油机(相同系列、不小于400kWe)作为发电机驱动设备至少有2个项目在海洋石油平台或FPSO成功运行2年及以上的业绩;发电机(相同系列、不小于400kWe)至少有2个项目在海洋石油平台或FPSO成功运行2 年及以上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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