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中国电建集团海外投资 (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南欧江四级水电站道路及景观照明系统及其附属设备,采购设备计划使用项目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南欧江四级水电站是南欧江干流梯级开发方案的第四个梯级电站(自下而上)。电站以发电为主,兼有防洪、旅游、库区航运等综合利用效率,带动本地区社会、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电站装机容量3×44MW,正常蓄水位为386m,相应库容为1.145×108m3,死水位为384m,相应库容为0.981×108m3,调节库容为0.163×108m3,具有日调节性能。枢纽主要由左岸非溢流坝段、泄水建筑物、发电建筑物、右岸非溢流坝段等建筑物组成。 电站计划2020年04月30日首台机组发电,其余2台机分别间隔2个月陆续投产发电。 南欧江四级水电站为中国电建集团海外投资 在老挝境内投资兴建的水电项目,特许经营权年限为29年。 2、招标范围: 卖方应负责为南欧江四级水电站道路及景观照明系统及其附属设备,包括照明设备及必备附件、专用工具及消耗性材料、备品备件、技术文件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详见照明设备招标技术规范(需投标方详细列出清单),提供两年质量保证期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并计入投标报价中。 3、采购数量: 南欧江四级水电站道路及景观照明系统及其附属设备设计、制造项目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套) | 备注 |
1 | 道路及景观照明系统及其附属设备 | 1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交货日期 | 备注 |
1 | 道路及景观照明系统及其附属设备 | 2020年04月15 日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生产企业或取得相关生产企业合法授权的单位。生产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并具有相关部门颁布的生产资格证书或同等资格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合法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 4、设计和制造与本次设备相同或类似的照明设备,近三年内供货业绩不少于10个项目, 并能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公告于2019年12月23日发布,凡满足公告规定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投标者,须于2019年12月28日17:00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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