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中医医院新建项目医用气体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宁正招字[2018]第87号
1.招标条件
银川市中医医院新建项目医用气体工程,已由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银审服(批)发[2018]292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银川市中医医院新建项目医用气体工程。
2.2、建设
2.3、招标内容:医用中心供氧站、医用负压吸引中心站、医用压缩空气站房、二氧化碳汇流排中心站、氧化亚氮汇流排中心站、氮气汇流排中心站、中心站至管井管道、医用中心供氧管网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管网、医疗空气管网、床头设备、压力监测报警系统、一层供应室医用气体,四层ICU医用气体、四层手术部医用气体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含以上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含以上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以上级,外省一级),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具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立即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4、根据宁建(招)【2017】9号文件相关规定,通过“信用中国 /”、“信用宁夏 /”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19年12月20日9时至2019年12月27日17时00分,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 “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7.联系方式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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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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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nxggzyjy.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