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客运枢纽治安管理中心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 1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客运枢纽治安管理中心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名称) 已由市政府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广州新中轴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工程 >2.2 工程位置: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南站核心区。 >2.3 工程范围: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位于石洲西路与汇骏路交汇处地块,占地面积约6000 ㎡,单体建筑面积约 30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5000㎡,地下建筑面积 5000㎡,主要内容为派出所、指挥中心、备勤用房、研判用房、业务用房及相关配套用房等(最终以政府部门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2.4 规划用地文件:/。 >2.5 项目代码:2019-440113-47-01-082346。 >2.6 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2.7 投资总额: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建安费用:人民币17000 万元;(最终以政府部门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2.8 招标内容: >根据招标人基础资料、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工作,勘察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整体地块内的规划设计(完成至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阶段); >2 、广州市客运枢纽治安管理中心单体设计(全过程); >3 、工程勘察(必须满足方案设计、施工设计及指导施工)、设计方案、初步设计、专项专业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及造价分析、协助工程量清单审核、协助财政评审及图纸评审、设计跟踪服务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现场服务(含现场指导与监督)、设计变更、协助规划、水利、国土等各项基本程序的报建及完成相关图纸资料编制工作,竣工图审核、缺陷责任期的项目全过程勘察、设计服务等。 >勘察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用地范围内,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地形图测绘及放线、超前钻等。其中,国土规划测绘成果必须满足本项目设计使用及规划、国土等基本建设程序报建要求。测绘工作指完成规划与国土部门报建(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测量测绘工作并提交满足审批要求的成果(验收),如下所述: >( 一)在规划报建及验收各阶段(如申请规划选址、方案审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等)按审批部门要求完成相关的测量测绘工作,如:实测地形图、放线测量(含控制点、实地定桩)、验线测量等。 >(二)在国土报建及验收各阶段(如申请国土用地预审、建设用地批准书等)按审批部门要求完成相关测量测绘工作,如土地勘察定界工作(含《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建设用地批准书附图》、《建设用地套图》、《地理位置图》、《正射影像图》以及《划拨宗地平面界址图》等成果)。 >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的建、构筑物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电气照明、防雷接地、空调及通风系统、弱电系统、环保和节能、绿色建筑等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工程建设方案。以及项目的投资估算、经济社会效益分析、项目建设风险预测等内容。 >建筑信息模型(BIM):工作范围包括BIM技术在设计、施工(联合应用)等周期过程中应用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BIM标准编制与统筹,BIM技术应用咨询(设计阶段的建模及模型应用,施工阶段模型应用成果的审核、验收以及竣工模型交付审核验收等),BIM协同信息管理平台及与BIM信息管理平台的接口开发,负责BIM技术及成果体验区的建设、软硬件采购及网络架设。建筑信息模型(BIM)根据发包人指令实施。 >2.9 勘察设计服务期:详见合同约定。 >2.10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638.29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43.67 万元;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14.97万元;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最高投标限价为79.65万元)。 >工程勘察费分项最高投标限价: >1 )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89.28万元(一般场地建筑工程钻探(含超前钻)总长暂定4960米,综合单价不超过180元/米(含180元/米)); >2 )工程测量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2.11万元; >3 )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28万元; >4 )国土规划测绘费暂定30万元。 >注:招标控制价总价包含(1)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规划验收合格证》测量放线册和验线册的费用,以及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的安全评价等手续(若有)的费用;(2)绿建审查所需的各项检验检测费用;(3)用于项目的各类专家评审费用;(4)各类证照工本费、测量控制点购买费等费用。 > 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 >3. 投标人资格 要求 >3.1 本次 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以下(1 )、(2)项 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以具有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的一方为主办方。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 >3.3其它要求 >(1)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2)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企业信息,拟担任本工程 >(4)申请人委派的 >(5)信誉要求:①未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②未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③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招标人无书面拒绝投标单位名单)。(需提供书面承诺。) > >4. 技术成果经 济补偿 >本招标项目无投标经济补偿,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相关费用。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B)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A)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的起始时间为2020 年1月13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月13日10时30分,地点为 第07 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注:投标人须持以下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1)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 站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2)设计方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3)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 >注: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上述资料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6.2 (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6.3 开标时间:2020 年1月13日10时30分。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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