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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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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秀城(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招标公告
\r\n安市公资交(建)告(2019)732号
\r\n1. 招标条件
\r\n本招标项目锦秀城(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已由安顺市西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019-520402-70-03-351616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r\n2.招标内容及范围
\r\n项目 \r\n 项目 总建筑面积:21401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35010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22510平方米;商业面积:10000平方米;社区服务配套:250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79000平方米,其中:商业街区面积:13000平方米;沿街商业面积:3500平方米;超市面积:8500平方米;住宅配套车库:54000平方米。\r\n ; 计划工期:24个月 ; 招标内容:本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设计(包含招标人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项目规模所示内容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根据招标人需要完善其他服务)、施工(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等所示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及补遗通知等所示内容。\r\n。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建筑设计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n(1)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应当具备本项目要求具备的其他资质;\n(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各成员均为独立法人;\n(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n(4)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投标报名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1月14日11时00分,地点为安顺市 (安顺市西秀区武当路与定安大道交叉处东南角)。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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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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