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460MW级燃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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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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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治理工程EPC |
项目主厂房、余热锅炉等各区域环境噪声综合治理工程的设计、供货及施工。详见招标公告和技术规范书。 |
3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噪声治理工程EPC】
(一)通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i.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j.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4.投标人具有在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投标人在2年内(2017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未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转分包。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近两年内(2017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在同类工程中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近一年内(2018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在同类工程中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如果在招标阶段事故责任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认定,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10.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盖章的近3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需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
1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资质要求:
1.2014年1月1日至今,具有2个已通过环保部门验收的电厂(燃气机组或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噪音治理工程业绩,工程合同金额在1000万以上(需提供相关验收证明);
2.具有环境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项目经理资质要求:a.项目经理需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b.拟派驻项目经理2014年1月1日至今具有担任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的业绩;c.项目经理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不参与其他工程项目)
特别说明: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手机等)。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加盖用户签章的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12-19 17:00到2019-12-25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12-19 17:00到2019-12-2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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